點半碗魯肉飯遭拒 男開槍判4年半
2020/11/30 05:30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蔡姓男子今年1月向羅東夜市店家要半碗魯肉飯不成,竟持槍朝隔壁攤商鐵門轟1槍。宜蘭地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蔡男4年6個月有期徒刑。
1月14日凌晨4點,蔡男與友人酒後到羅東夜市吃消夜,向店家要求買半碗魯肉飯,但店家回應不賣半碗,雙方起了口角,蔡男氣得毆打老闆、翻桌砸店,離去後從機車置物箱拿出槍枝折返,瞄準老闆恐嚇,朝隔壁攤位拉下的鐵門開一槍,怒嗆「不要再開店,再開店給我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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