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路肩 速限60公里
高速公路開放路肩的速限,將從現行依照主線速限,降為以時速60公里。(資料照,記者廖雪茹攝)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民眾行駛國道開放路肩要注意,二月十七日起將有新規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局長趙興華表示,開放路肩的速限,將從現行依照主線速限,降為以時速六十公里為原則;另規定距離出口五百公尺內,不得切換車道駛回主線,一定要駛入出口匝道。
國道外側路肩主要是為供公務巡邏、道路救援、緊急事故處理的車輛使用;開放路肩讓民眾行駛,主要是在主線交通壅塞時的權宜措施,目前國道全線,在特定時段有開放逾三十處路段的外側路肩讓民眾行駛。
但依照「公路路線設計規範」規定,國道速限逾每小時八十公里時,車道寬度應為三.五至三.七五公尺,不過國道路肩寬度大部分僅有三公尺,趙興華表示,為讓民眾行駛更安全,特別將路肩速限從現行依照主線速限,改為以時速六十公里為原則。
僅桃園─林口北上路段例外
高公局表示,日前經過盤點現行開放路肩路段,僅桃園─林口北上路肩,是利用既有車道重新配置成為路線,車道寬足夠三.五公尺,所以這段路肩速限仍維持與主線相同,其餘國道路肩則須降速。
另外,現在有許多行駛路肩車輛都不是要駛離國道,在鄰近出口區時,會有很多車輛要切回主線,與要駛離出口車輛可能產生交織,增加碰撞風險。趙興華表示,二月十七日起規定,行駛路肩車輛於出口五百公尺內不得駛回主線,且除現行距出口三百公尺、兩百公尺、一百公尺有牌面標示外,將再新增五百公尺標示,寫明「路肩現行小車/禁止變換車道標誌」,車輛就只能於路肩終點切入減速車道、出口匝道。
違規將處三千至六千元罰鍰
高公局表示,為避免民眾在看到五百公尺號誌牌時可能反應不及,會於約七百公尺處設置提醒牌面,告訴行駛路肩民眾,前方不得變換車道駛回主線。更提醒所有車主,若在國道路肩超速、違規變換車道,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處三千至六千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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