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14天內曾赴中 禁來台
目前禁止入境管制對象
〔記者林惠琴、吳亮儀/台北報導〕中國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延燒全球,台灣原已禁止居住中國湖北、廣東與溫州等地民眾入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再宣布,今日起也禁止浙江省居民入境。此外,二月七日起,十四天內(自一月二十四日以後)曾入境或居住中國的一般外籍人士,除特殊原因且非處重疫區外,將禁止入境我國。
郵輪檢疫 兩種狀況不得停靠
另,郵輪「世界夢號」曾搭載三名確診病例後來台,船員和遊客昨在高雄港被禁止入境,指揮中心晚間也宣布,凡是有「入境前二十八天曾載有確定病例或疑似病例的郵輪」、「入境前十四天曾停靠中港澳地區港口的郵輪」這兩種狀況,都不得停靠我港口。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中國浙江省近日確診病例數持續上升,且該省包括溫州、杭州等主要城市已實施陸運管制及限制居民移動等介入措施,截至二月三日累計確診達到八二九例,僅次於湖北省,研判當地已有社區傳播發生。
浙江省居民 今天起禁止入境
考量我國與浙江省來往密切,決定自今日起,將浙江省列為二級流行地區,居住地在浙江省的中國人禁止入境,其他入境民眾如有浙江省旅遊史,則需要列入居家檢疫十四天對象。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局長葉非比則表示,從二月七日起,針對十四天內曾入境或居住中國的一般外籍人士,將禁止入境我國。
不過,對於有特殊原因例如緊急會議、商務履約、急難或人道等需求訪問台灣的外籍人士,十四天內雖曾入境或居住在中國,但並非重疫區的湖北、廣東、浙江省等地,仍可申請入境簽證,只是必須備齊相關文件,包含過去十四天內的旅遊史,並出具七天內健康檢查證明,不得有發燒三十八度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或肺部感染等情形。
持有我國效期內居留證擬返台的外籍人士,葉非比強調,若在十四天內曾入境或居住中國者,回台後將限制居住,並應自主健康管理十四天,相關措施會視未來疫情狀況而調整與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