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住院醫師9月適用勞基法 納責任制

2019/08/07 05:30

勞動部公告「核定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之住院醫師(不包括公立醫療院所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者)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一之工作者」。(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住院醫師(不包括公立醫療院所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者)將在今年九月一日開始納為勞動基準法(勞基法)適用對象,由於住院醫師工作性質特殊,經台灣醫院協會提出申請,勞動部審議、預告後,昨(六)日正式公告核定住院醫師為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俗稱:責任制)工作者,將隨住院醫師適用勞基法一併在九月生效、上路。

勞動部公告「核定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之住院醫師(不包括公立醫療院所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者)為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雇主應為其每個月提繳不低於勞工每個月工資六%的退休金,也有職災保障。

責任制須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備

勞動部評估,將約有四千六百八十名住院醫師受影響,住院醫師在九月一日開始適用勞基法,其核定為責任制工作者也將同步上路,雇主必須將勞雇雙方約定工作內容交由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後始生效可用責任制。

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俗稱「責任制」,經過勞動部核定公告的工作者,可由勞雇雙方另外約定工時、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不受現行勞基法相關規定約束;勞雇雙方約定工作內容需交由地方主管機關核備通過。衛生福利部訂有「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規範住院醫師工時等相關勞動條件。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