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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微生物 擴大檢驗項目、樣本

2018/06/12 06:00

夏日炎炎正適合吃水果沙拉,專家提醒應注意食品新鮮度,避免感染沙門氏菌。 (記者林惠琴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衛福部食藥署昨預告「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草案,提高食品衛生標準中微生物管理規範:大腸桿菌群指標以更聚焦致病微生物的腸桿菌科取代,並擴增檢驗沙門氏菌、李斯特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病原菌監測,更重要的是提高採樣數。新制預計二○二○年元旦上路。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高怡婷表示,考量國際趨勢、國內需求後,此次通盤檢討相關現有法規,過去以大腸桿菌群做為衛生指標,致病、非致病微生物均涵蓋其中。經參考國外做法,研擬改成監測可能致病的腸桿菌科,共計二十二屬、七十種微生物。

高怡婷指出,沙門氏菌、李斯特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病原菌,也擴增列入多種食品檢驗項目。

高怡婷說明,整體來說,草案最大的改變是以往抽驗食品都只抽查一件,但基於微生物具有分布不均的特性,因此未來衛生機關稽查時,採樣數將大幅增加,依品項不同,採樣件數也有所不同。舉例而言,乳及乳製品類、生鮮即食食品、包裝飲用水及飲料類、冷凍食品及冰類採樣五件,嬰兒配方食品類更是要採樣十件。

高怡婷強調,由於新制大幅調整採樣、管理方式,相關實驗室、資訊系統的介接及有關抽驗辦法均需配套調整,因此預定將緩衝至二○二○年元旦實施;屆時未符合相關標準的食品業者,可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三萬至三百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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