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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病比1:9入法 民團批倒退走

2018/06/07 06:00

衛福部公告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十二條之一修正草案」,將護病比入法,遭醫護界反彈。(本報資料照)

〔記者彭琬馨、林惠琴/台北報導〕衛福部公告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十二條之一修正草案」,將護病比入法,不過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盧孳艷昨表示,草案沒有考量工作負荷是採全日平均護病比,恐導致醫護人員繼續血汗,修法方向是「倒退走」,非常反對。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十二條之一修正草案」明定護病比,在急性一般病床的全日平均護病比,醫學中心不得高於九人、區域醫院及精神科教學醫院不得高於十二人、地區醫院及精神科醫院不得高於十五人。

盧孳艷提到,綜觀他國護病比規範,日本一比七,美國與澳洲是一比五,衛福部卻把醫護中心的護病比訂為一比九、顯然太高,將持續造成護理師過勞而威脅照護品質,建議衛福部應訂定專法,透過有效的課責和監督機制及明確的罰則,讓護病比不再只是紙上談兵。

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劉梅君也說,應「三班統一護病比」,才不會因小夜班、大夜班甚至科別差異性而危害病人安全,更不應納入非第一線照顧護理師,才能真正維持照護人數,提供穩定的照護品質。

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司長蔡淑鳳表示,討論護病比入法的會議,均有邀請護理界代表參與,共識是從可行性較高、修法程序不會太耗時的方案開始實行,待入法後再持續滾動式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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