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禁止期間 勞工補償金須達半薪
2016/10/08 06:00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勞基法去年底修法加入競業禁止條款,勞動部昨天公告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明定在競業禁止期間,雇主對受限制的勞工每月補償金額應不低於離職時月平均工資五十%,要足以維持生活所需。
禁止期間不得逾2年
科技業、金融業、航空業等不少行業都會要求員工簽署競業禁止條款,要求員工即使離職,一定期間內也不能跳槽到競爭對手陣營,以免同志變成敵人、營業機密外洩,但限制太嚴,恐怕影響專業人士就業機會。
勞動部指出,去年在勞基法中增列競業禁止條款,規定如果勞工因為不從事競業行為而受損失,原雇主應合理補償,補償不包括勞工在職期間受領的給付,且離職後競業禁止期間最長不得逾兩年。
禁止區域限原雇主營業地區
此外,禁止區域或項目也應以原雇主實際營業區域或職業活動範圍為限,例如在桃園開補習班,卻禁止員工離職後賣炸雞排,或禁止到高雄的補習班工作,都不合法。
新修訂的勞基法施行細則中也規定,補償金額應該要足以維持競業禁止期間勞工生活所需,每月補償金額不低於離職時平均每月工資的五十%,並約定離職後是一次領或按月給付。
-
大學未具本職兼任教師 最快明年8月納勞基法
-
競業禁止補償 不得少於原工資50%
-
許富凱秀浪漫 送媽CITIZEN賞櫻錶心意
-
主張《勞基法修正案》初審無效 藍綠明下動員令
-
防突襲? 立院議場晚間佈下駐衛警看守4門
-
皇普建設首創「PES」第三方工程監督
-
砍7天假被罵翻 段宜康:政府不只對勞工有責任
-
調味料結塊倒不出來?網友分享撇步「放一顆棉花糖」
-
桃機「神祕角落」藏免費設施 旅客大讚:中途轉機的恩物
-
基隆銘傳國中獲JHBL乙級全國冠軍 謝國樑允編近2000萬修繕活動中心
-
質疑核三廠太陽能場排水、生態 恆春鎮代會要求3個月內提說明
-
2房1廳「房租不用5千」!夜晚客廳一幕他嚇慘:難怪便宜
-
週五北部回溫、南部悶熱 午後留意局部雷陣雨
-
核能廠限制地方發展 新北市議員陳偉杰籲提供居民實質協助
-
高雄鳳山溪變紅冒泡泛油污 冬瓜糖工廠偷排廢水開罰、勒令停工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