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排定出勤 雇主須給薪給假
2012/01/13 11:59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明天是總統及立委選舉投票日,勞委會今天宣布,具有投票權的勞工,若明天為排定出勤日,可以放假1天,且雇主必須照給工資。若屆時雇主沒有給薪或給假,依勞基法規定可處新台幣2萬至30萬元罰鍰。
勞委會表示,總統大選及立委選舉投票日為法定假日,依照規定,明天原本排定出勤且具有投票權的勞工,可以放假1天,雇主必須照給工資;但若原本不需要出勤者,則不另給假給薪。若雇主依規定徵得勞工同意在明天出勤,則應發給加倍工資,但不能妨礙勞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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