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駕乘客丟垃圾不罰挨批 高市府改以車追人開罰
2023/04/11 20:31
民眾檢舉前車亂丟垃圾,高市府改以車追人開罰。(讀者提供)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民眾向高市府檢舉前車亂丟垃圾,環保局以行為人是副駕駛不受理,民眾PO上爆料公社,網友批評是鬼島法律,環保局今表示,將根據車牌找到車主追查行為人開罰,已建議環保署修法,比照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以車主為舉發對象。
民眾於4月7日上午7時50分,在大寮區和發路往台188縣道路口,發現1輛自小客車副駕駛座乘客,朝車窗外馬路亂丟垃圾,整個過程全都錄,並提供影片,市府環保局檢舉。
不過環保局接獲民眾檢舉,卻回覆案件不受理,原因是實際行為人為副駕駛乘客,於常理上難以逕予認定為車輛駕駛人,故無法逕以車輛所有人為舉發對象,又無其他實際行為人身分資料,故無法舉發。
民眾PO上爆料公社,引發網友熱議,酸稱是鬼島法律;環保局今表示,將根據車牌找到車主,進一步追查行為人,並依據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
環保局指出,依據環保署函釋,廢清法裁處對象為實際污染行為人,車輛乘客亂丟垃圾,與車輛所有人難以認定為同一人,故不宜直接舉發;環保局已建議環保署修法,比照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以車主為舉發對象。
環保局表示,針對類似違規行為,會請車主到案協助,追查事發當時從副駕駛座亂丟垃圾的行為人,再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環保局強調毋枉毋縱,貫徹執法強度,絕不輕易姑息違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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