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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老師站導護被車撞 全教總:行政院出面解決跨部會問題

2021/12/10 11:00

高雄市一名國中老師站導護被車撞成重傷,全教總今開記者會,疾呼行政院出面,解決跨部會及中央地方的問題。(記者林曉雲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高雄市一名國中老師站交通導護被車撞成重傷,引發教師團體憤怒。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開記者會指出,上下學交通安全涉及兒童的生命權和健康權,導護問題不是學校的問題,牽涉內政、交通、教育及地方政府,呼籲行政院長蘇貞昌展現魄力,出面整合跨部會及中央地方單位,提出完善的學童交通安全規畫,整體解決交通導護問題,讓師生可以安心上下學。

立委張廖萬堅也由助理代表到場表達支持。理事長侯俊良表示,長久在民眾的需求與歷史的因素下,學童上下學交通安全變成是學校的責任,政府以學校為主責單位,要求各校成立交通導護隊來確保學童安全,「不清不楚」的責任歸屬,導致「學校周邊」的範圍應該多大?交通導護應由誰擔任?中央和地方都只推由學校依權責處理。

侯俊良表示,學校只是一個教育單位,並無權力及資源進行路口的交通改善,造成學校數十年來仍以最原始的「人力」來保護學童安全,而交通導護人力的招募,又成了學校頭痛的問題,最後只能請老師「相忍為校」,明知非教師工作卻仍然強迫教師放著班級學生不管,到校外路口擔任導護。

全教總副秘書長張旭政表示,學童交通安全涉及的不僅是教育,還包括交通、內政、警政等機關,政府如果認為學校周邊的安全應由政府機關擔起責任,就不應讓沒有權力也沒有資源的學校自行承擔,而應由中央擬定整體政策,整合相關單位並提供資源,屬於交通的由交通機關處理、屬於警政的由警察機關處理,而非全由學校自行設法解決。。

全教總要求政院跨部會釐清學校交通導護的執勤範圍;學童行走人數多或交通風險高的道路和路口,應由交通機關或設置減速墊等改善;學生、教師不應擔任路口交通導護,教師執勤範圍應限定學校門口;經評估仍有必要設置交通導護者,應以「義交」擔任,相關費用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如係以導護志工擔任,亦應給予相對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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