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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隧龜速車前10名累犯公布 第一名「A*J-*58*」違規20次

2021/11/02 19:52

高速公路局今天公布慢速車累犯部分車號。示意圖。(讀者提供,本報後製)

首次上稿 15:39
更新時間 19:52(新增雪隧慢速車前10名)

〔記者陳心瑜/台北報導〕國道5號北向雪山隧道慢速車示警系統去年12月30日啟用,針對車速時速65公里、與前車間距大於100公尺之小型車進行慢速車示警。高速公路局今天更公布前10名慢速車累犯(2次以上)部分車號,第一名每月平均違規2.2次,車號為A*J-*58*,高公局強調公布名單為提醒駕駛適當提速,並非針對個案。

高公局科長莊國欽表示,依今年1至9月出現在雪山隧道北向路段之慢速車資料顯示,累犯多出現在平日下午離峰時段,平均行車間距約為140公尺、平均車速約為時速56公里。

高公局提醒,雪山隧道最低速限為時速70公里,小型車與前車須保持50公尺以上、大客車與前車須保持100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間距,塞車時仍須保持20公尺間距。

高公局表示,雪山隧道慢速車示警系統設於國5雪山隧道北向26~27k、20~21k及18~19k計3處的內外側車道,經統計,今年1至9月通過雪山隧道北向路段約有758萬輛次,共示警慢速車約7.5萬輛次,約占1%,其中被示警2次以上的慢速車累犯約1.5萬輛次,約占慢速車20%。

此外,雪山隧道慢速車示警系統雖不作為執法取締使用,但在國道不壅塞情形下,車速低於最低速限之車輛,將違反「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規定;若遭國道公路警察局取締,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款,處以3000至6000元罰鍰。

高公局表示,將持續分析慢速車累犯資料,並適時提供國道公路警察局作為雪山隧道內執法勤務編排參考。呼籲用路人行駛國道時,務必依速限規定行駛,在安全不超速原則下儘量提高車速;且在正常車流下,亦不要低於最低速限行駛或拉大與前車間距當「路隊長」。

高公局公布雪隧慢速車前 10 名累犯:


排序-次數-部分車號
1/20次 「A*J-*58*」
2/17次 「*37*-V*」
3/16次 「A*Z-*95*」
4/16次 「A*U-*91*」
5/15次 「*25*-T*」
6/15次 「B*L-*63*」
7/15次 「B*U-*33*」
8/14次 「*12-Y*」
9/14次 「*36*-A*」

10/14次 「A*A-*76*」

高速公路局今天公布前10名慢速車累犯部分車號。(記者陳心瑜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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