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首例!不續聘未生效就先封殺教師 教育部開罰中原大學10萬
不續聘未生效就先封殺教師,教育部為此開罰中原大學。(資料照)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首例!大學不續聘教師須呈報教育部核准,依法,在未核准生效前,必須照常排課、依法評定等,部分大學卻在未生效前就先封殺,影響教師法定權益。教育部近日依違反「教師待遇條例」相關規定,開罰私立中原大學10萬元,創下大專校院因不續聘教師、導致教師無法晉薪而被開罰的首例。
教育部表示,依教師法規定,專任教師被學校不續聘或資遣後,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才生效,亦即主管機關未核准不續聘或資遣案前,學校仍應暫時聘任教師,且要維持教師的一切法定權利。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工會處理的不續聘或資遣個案中,少數私校在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前就停發薪資、停止教師健保、公保及退撫的權利,也不排課給老師,可說相當惡劣,但有些主管機關卻遲遲不對違法停薪學校開罰,導致老師生活陷入困境又不見主管機關處理,不耐久候而選擇離職。
尤榮輝表示,中原大學不續聘某名教師後,在教育部未核准不續聘案前,就剝奪教師的授課權、擔任導師及參與各種會議並擔任委員的權利,導致學校未能依教師待遇例第12條第二項對教師的教學、研究、輔進行評鑑而影響教師晉薪權利,教育部因此以同法第23條對中原大學裁罰10萬元。
尤榮輝表示,中原大學不續聘教師後,雖仍發給全薪,但剝奪教師授課權及參與校務的權利,目的是羞辱老師、打擊教師尊嚴,工會肯定教育部勇於任事,對不守法私校積極開罰,相信可以導正少數私校任意停薪並剝奪教師授課、參與校務等權利的歪風。
教育部說明,中原大學未依教師待遇條例規定,按學年度評定該副教授之教學、研究、輔導、服務等成績,影響該師的晉級敘薪,教育部先前已要求限期改善,但中原大學不肯改善,因此依法開罰,中原大學如不服可提訴願,逾期未繳罰款將逕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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