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碩仁再批增額容積擴大解釋圖利建商 市府:全市財務考量
國民黨中央委員史碩仁(圖左)到議會前抗議市長圖利建商。(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國民黨中央委員史碩仁今天到議會陳情,批評市府將青埔特定區全區納入「增額容積」是圖利建商行為,且違背母法配合公共建設計畫之財務需要,如今機場捷運早就開發完成,何來的財務需求;都發局都市行政科長高宜民表示,當初市府是以全市公共建設需求來考量,且送市都委會審核通過。
高宜民表示,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規定「增額容積指都市計畫擬定機關(指都市發展局)配合公共建設計畫之財務需要,於變更都市計畫之指定範圍內增加之容積」,青埔特定區全區公告為增額容積地區,是市府基於整體財政考量。
高宜民進一步解釋,市府也訂定「桃園市捷運場站周邊地區細部計畫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要點」,對於捷運場站周邊500公尺以內住、商用地都提供20%增額容積,目前桃園正值各項重大建設噴發階段,因此將增額容積擴大到全區。
都市發展局長盧維屏表示,高速鐵路桃園車站特定區計畫區(青埔特定區)是區段徵收整體開發,沒有待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因此無法申請容積移轉,市府從2018年起陸續劃定捷運站周邊500公尺範圍內街廓為增額容積適用範圍,捷運站位於整體開發地區內且含括範圍過半者,則全區適用,並經本市都委會審議通過後發佈實施。
史碩仁表示,「增額容積」是直轄市為興建捷運籌措自償性經費的重要財源,包含高雄、新北市都是依照這樣情況辦理,實務上,公告增額容積範圍,政府收取增額容積價金後,一半作為捷運基金,另一半則作為都市更新基金,作為後續經營維護經費之財源挹注。
他說,目前六都針對「增額容積」具體作法大都是選擇捷運站及火車站出入口方圓150或300公尺距離為基準,選擇適宜地點劃設「適用大眾運輸發展導向策略街廓」,並於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新增「增額容積」規定。
如今桃園市以全市的公共建設需求為由,將整個青埔特定區劃為「增額容積」區域作法根本就是擴大解釋,如果這樣都可以成立,台北市只有一個都市計畫,台北市長柯文哲也可以宣布,整個台北市都納入「增額容積」區域,其他5都也可以比照辦理,桃園真的是創全國之先。
至於面積過半說法更是誇張,因為以車站周邊500公尺計算,一個車站範圍只有78.5公頃,3個車站為235.5公頃,不到高鐵特定區498公頃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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