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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駕照被扣拿汽車的抵用? 罰6000元起跳

2020/04/08 20:02

持汽車駕照騎機車有限定,違規要罰6000元以上。(記者葉永騫翻攝)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持汽車駕照騎機車的民眾要注意了,屏東監理站說,持汽車駕照騎輕型機車是沒有機車駕照者才適用,否則查獲都是依照無照駕駛處罰。

屏東監理站說,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第1項規定,「已領有小型車駕駛執照以上者,得駕駛輕型機車。」條件是從來沒有考領機車駕駛執照才能適用,但是有考領機車駕駛執照,被吊扣期間或吊銷,則不能持汽車駕駛執照來駕駛輕型機車;否則被查獲後將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處罰6000~12000的罰鍰,比照「無照駕駛」處罰。

屏東監理站長洪美芳說,有機車駕照被執行吊扣、吊銷、註銷駕駛執照處分者,就不能再用汽車駕駛執照騎乘輕型機車或普通重型機車,駕駛人一定要注意。騎乘機車的朋友們,一定要考領同一等級的駕駛執照,才能騎乘機車,以免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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