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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週六開臨時會 台大教授:先提供正確法律資訊

2018/05/07 10:07

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大校長遴選爭議逾百日,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昨發聲明呼籲,藉台大人的高度與理性討論,解決紛爭,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昨天質疑,好奇郭大維的思想維持在何種高度。劉靜怡今天又在臉書認為,若台大校方要進行行政爭訟,必須提供給校務會議代表「正確的事實資訊和法律資訊」。

郭大為聲明指出,本月12日將開臨時校務會議,僅拋磚引玉提案,籲校務代表師生都能勇敢提出修正意見,避免陷入二元對立,眾人接受挑戰、理性討論,展現台大人高度。但仍遭到師生質疑,下週臨時會恐遭行政團隊操作,呼籲校方行政中立。

針對週六將舉行臨時校務會議,劉靜怡今天在臉書怒嗆,「郭大維不是很愛臨時找律師坐在校務會議主席台上當護法嗎?結果上次臨時校務會議提供的法律意見,全部被教育部否決了。」

劉靜怡認為,台大校方在召開臨時校務會議「之前」,必須提出3個以上「具名負責」的「書面」法律意見(不管是出自法學教授還是律師事務所),提供給所有校務會議代表「有充分時間事先閱讀」,並在會議當天提供書面法律意見的個人或者機構代表(例如法律事務所所長或合夥人)上台接受無限制的質詢,讓大家可以判斷法律意見的品質優劣和進行行政爭訟的利弊得失,才能決定該怎麼做成決定。

劉強調,「這樣的建議應該是基本款吧,不然代理校長就是敦品勵學誤校誤國又誤人啦」並寫道,應該一併把過去至今各種校方聲明中所提到的法律意見,到底是誰提供的也講清楚。

劉靜怡呼籲郭大維提供「正確的事實資訊和法律資訊」給校務會議代表。(圖擷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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