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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歷史文化 苗縣再添5處有形文化資產

2017/12/12 16:58

苗縣再添5處有形文化資產,圖為「房裡義渡碑」。(記者蔡政珉攝)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12月辦理今年度第三次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後,針對提報案件現勘,確認將把「房裡溪官義渡示禁碑」、「大湖警察署長宿舍」、「聯合保甲事務所」、「南庄田美永和宮」、「苗栗市萬善祠暨范苟祠」等登錄為有形文化資產。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指出,其中登錄為「一般古物類」的「房裡溪官義渡示禁碑」,代表著清代開墾期間,因渡河交通不便,常常需仰賴船夫協助渡河,不過私渡收費不一,有時還會出現勒索狀況,後來由官方邀集地方士紳捐助義渡基金,設置義渡並設碑紀念。

苗栗縣文觀局表示,目前類似苑裡鎮房裡里義渡碑古物,除「嘉義八掌溪義渡碑」、「中港溪永寧義渡碑」及南投縣「永濟義渡碑」外,已經甚少留存,顯現其稀有與代表性。

另外,登錄為歷史建築的「大湖警察署長宿舍」、「聯合保甲事務所」則深具日治時期的建築風格,目前都位於苗栗縣大湖鄉;南庄鄉「南庄田美永和宮」同樣為歷史建築,除了當地信仰中心,創建過程跟地方煤礦業發展相關。

至於登錄為「史蹟類」的「苗栗市萬善祠暨范苟祠」,與清代期間的械鬥歷史、民俗葬習等有關,關於祠堂也有不少傳說,代表另一種風味的歷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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