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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好難開口... 保母不適用7天國假

2016/11/14 21:59

雙薪家庭委託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帶小孩,若有休假日或加班費等認知不同狀況,往往礙於雙方和氣難討論。圖為公共托育中心。(資料照,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新北報導〕居家托育人員也就是一般所稱的「保母」究竟有沒有7天國定假日呢?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民國102年10月16日函釋,保母屬於家事服務業,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故無7天國定假日。部分家長和保母間認知上仍有落差,是否有假、爭取休假、加班費等疑問也讓社會局詢問電話接不完。家長說,政府主管機關應協助傳遞正確訊息,讓保母和父母產生摩擦的機會降低,「你知道的,和平常照顧小孩的保母討論錢,真的很難啟齒也傷感情」。

一名家長說,其所託的保母爭取這7天國定假日,為了雙方和氣,有次碰巧遇颱風假;有天乾脆請假在家帶孩子;還有一次是按照雙方所訂契約支付加班費1000多元,可是保母並非勞基法適用對象,對於這樣的窘境相當困擾。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長林秀穗指出,依據中央單位解釋,保母沒有雇主、未有勞健保,不適用於勞動基準法;除非家長和保母在定型化契約中締約有特別提到放假日方式按勞工形式,保母才有這7天國定假日,基本上是「雙方說好就可以」。

林秀穗表示,關於今年7天國定假日相關解釋有發給相關保母協會參考,家長和保母間若有休假上的認知落差,建議先回頭看當初契約訂立內容,雙方多溝通,若有需協調處,可以到各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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