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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首創「家暴資料傳真註記」 避免憾事再發生

2015/12/01 22:06

法院與戶政首創「家暴資料傳真註記」今上路。(記者陳文嬋攝)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市府民政局與高雄少年家事法院首創「家暴資料傳真註記」今上路,只要被害人聲請法院保護令獲准,家暴資料立即傳真註記,禁止家暴人申請被害人戶籍,第一時間撐起保護傘。

高市1名李姓男子因妻女家暴離家,申請戶籍謄本,查出妻女遷移下落,獲悉法院判離後,竟懷恨在心,李男殺妻擄女,奪走2條性命,震驚台灣社會。

民政局於高雄少家法院家事聯合服務中心設置「戶政服務站」,兩單位跨機關合作「家暴資料傳真註記」,只要家暴被害人前往法院聲請領取保護令,可同時以傳真方式,辦理「家暴資料註記」。

民政局指出,家暴受害婦女第一時間面對繁雜程序,經常會不知所措,透過這項全國創新服務,簡化行政程序,讓法院、戶政零距離,保障家暴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及權益,也為政府跨機關合作再添新頁。

高雄少家法院院長陳美燕表示,被害人領到保護令後,不曉得要向戶政所申請註記,造成保護令未能及時發揮保護效果,還曾因此傳出憾事。

陳美燕指出,該院核發第一時間,會以電話提醒被害人到戶所申請,但有些當事人會抱怨不便,感謝民政局在法令限制下,願意鬆綁行政流程,受理由法院以傳真方式,協助當事人完成註記。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法院與戶政首創「家暴資料傳真註記」今上路。(記者陳文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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