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農舍興建辦法從嚴變鬆? 外界抨擊縣府放水
宜蘭縣政府遏止農舍亂種,新訂「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確保農地農用,也呼籲投機客別把農地當作炒作的工具,今天於縣務會議中通過,4月10 日就會正式上路施行。(資料照,記者王揚宇攝)
〔記者王揚宇/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從嚴審查農舍興建資格,較具爭議的農舍申請人資格,原本要從事農業工作滿120天且連續2年,並由鄰居證明,現改為「自行切結」,外界質疑縣府受不了壓力因此妥協放水,無法遏止農舍亂象;縣府解釋,120天等規定實務上難認定也造成紛擾,因此改切結書方式,審查小組會嚴格審查,絕不會放水。
縣府2月10日起暫停核發農民資格、農舍建照、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2個月,新訂「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草案,並於3月23日公告,預計4月10日上路施行。
然而,「323」公告的草案版本,與今天在縣務會議中「拍板」的版本有所不同,特別是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認定,先前的版本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滿120天且連續2年,應檢附申請興建農業用地4鄰任3人簽名具保證明,現改為「自行切結」,此舉令人懷疑縣府禁不起壓力對外界妥協。
此外,這次的農舍申請辦法,縣府對易淹水地區要興建農舍有新增規定,基於防洪治理考量,該區不得填土,建築物得採高腳基礎設計。
「想得太過單純!」縣府農業處長楊文全解釋,當初訂「120天」的想法,是因設想農民一年有一半時間要在農地耕種,有蓋農舍居住的需求,但每天的工作時間如何計算?外界對此紛擾不斷,而且要大半輩子務農的農夫,請鄰居證明自己是農夫,情理上對他們不尊重,所以改為自行切結。
楊文全指出,農民真假與否,不會透過簡單的條文認定,仍需嚴格查證,這個部分會由農業處、建設處、工務處等單位組成的審查小組嚴審,絕不會放水,請外界不要誤會。
另,該辦法今天已於縣務會議討論通過,會在4月10日正式上路施行,目前掛件要蓋農舍的80多件申請案適用新法,至於既有農舍仍會持續稽查,確保農舍及其10分之9農業經營用地維持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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