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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時間車內怠速跟監 中毒亡 危險動作要留心 求償571萬僅判賠3.5萬

2019/04/01 06:00

徵信社吳姓和王姓員工,前年四月間在車內怠速守候跟監,卻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資料照)

家屬控徵信社 要求連續出勤

〔記者黃良傑、方志賢/高雄報導〕徵信社吳姓和王姓員工被指派跟監、蒐證,兩人在車內怠速守候,卻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王男的LINE還發出最後一則訊息「坐車內覺得很悶」,吳男的兒子控告徵信社老闆讓父親密集、連續出勤,因過勞又長時間待在怠速汽車內導致中毒,求償五七一萬餘元,高雄地院判吳子勝訴,審酌被告為死者投保,已理賠一百萬元可扣抵,判徵信社需賠三萬五千元。

醫師提醒 別待超過3小時

急診室醫師提醒怠速車在三、四小時後,車內一氧化碳濃度慢慢升高,易造成車內一氧化碳中毒。

判決指出,徵信社四十六歲吳姓、三十二歲王姓員工,二○一七年四月開小轎車,到嘉義縣新港藝術高中附近跟監、蒐證,當晚七點半,被發現兩人昏死車內,警方確認車子處於怠速狀態,經法醫解剖判定死因為長時間停留於怠速車內,致一氧化碳中毒。

吳男的兒子委託律師提告主張,徵信社要他父親連續出勤,工作超時且不固定,造成過勞,且要求須拍得關鍵畫面,讓父親長時間躲在怠速車內,造成身心壓力鉅大,因疲累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提告求償精神慰撫、扶養費、喪葬補助等五七一萬餘元。

徵信社表示吳男上班未滿一個月,中毒身亡的前一天中午曾休假,無過度勞累情形,且車輛怠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層出不窮,也應避免長期留在怠速車內,吳男若有過失,不應歸於徵信社。

歸屬職災 百萬保險扣抵賠償

法官認為家屬無法舉證過勞死亡,相關扶養、就學與慰撫金,不應由被告理賠,但徵信人員跟監,包括駕車與怠速均可歸為職災風險,判被告應賠償死亡、喪葬補償金,合計一○三萬五千元,審酌被告為死者投保,已理賠一百萬元可扣抵,判徵信社需賠三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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