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致死 政院版本最重無期徒刑
台中酒駕累犯陳瑞盈(左)2月初逆向撞8車,造成2名騎士慘死。陳嫌移送法辦時,遭撞死的男大生父親(右2)激動指責他,「喝酒還出來害人」。(資料照)
比照故意殺人修法 判死違反國際人權公約 恐衝擊我形象
〔記者李欣芳、黃欣柏/綜合報導〕近來因接連發生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的悲劇,法務部向行政院提報修改「刑法」,比照故意殺人的方向修法,酒駕累犯致人於死,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不過,因最重可判死刑恐違反比例原則,且涉及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恐衝擊台灣形象,知情官員昨表示,政院原則上不會提出酒駕累犯致人於死可判死刑的修法,而是最重判無期徒刑。
加重酒駕修法昨列第一案協商 力拚26日三讀
加重酒駕罰則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立院朝野黨團昨列為第一案優先進行協商,各黨團對加重酒駕處罰雖有共識,但在議事程序上卻出現不同看法。最後經協商達成共識,將在廿五日的交通委員會,優先審查其他新送進立院的相關道交條例修正草案,再於廿六日上午與舊案進行整併並再次協商,屆時若協商不成即逕行表決,力拚當天三讀通過。
回應國人期待 立院與政院加速整合修法版本
回應國人對酒駕加重處罰的期待,立院與政院雙管齊下,除了上述在立院待審的道交條例修正草案,政院這段期間也將加速整合法務部的「刑法修正草案」等相關修法版本,盼若整合順利,最快提報廿八日行政院院會通過。知情官員表示,政院的修法版本尚未敲定,由於這項修法各方關注,行政院對酒駕累犯致人於死到底最重是可判死刑或無期徒刑,必須做出政策決定。
鑑於酒駕頻傳、民怨四起,法務部二月底提出「刑法修正草案」,建議酒駕致人於死,可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再犯致人於死,可處十年以上、無期徒刑、死刑;再犯致人重傷,可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學者質疑判死違反比例原則 恐生執法爭議
據悉,政院經跨部會審查,擬將法務部的「刑法修正草案」修正為酒駕累犯加重其刑,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處無期徒刑,近日將再做最後整合討論。官員表示,酒駕累犯致人於死可判處死刑確實有些過當,政院應不會提出可判死刑的修法。
政院日前召開首次跨部會審查會,就有學者專家質疑,酒駕累犯可處死刑恐違反比例原則,且再犯基準不明,恐生執法爭議,會議無法達成共識。學者專家也質疑,酒駕累犯可處死刑涉及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將衝擊台灣國際形象,要政院審慎思考。
酒駕零容忍!警方全面取締酒駕。(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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