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經營權之爭 中資影幢幢
2018/10/01 06:00
新版公司法上路 大同經營權開打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旗下擁有千億元土地資產的百年老牌家電公司大同,近年面臨經營不善及高層林家第三代林蔚山官司纏身等困境,市場派為爭奪經營權,違法引進中資加入戰局;繼中國上海龍峰集團前年九月繞道香港買進大同股票,被開罰五八二萬元後,今年八月底,台北地檢署另針對市場派引進中資炒股案起訴台商鄭文逸等三人,現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中資偽裝港資 拿女兒當人頭
前年九月,龍峰為掩飾中資色彩,透過香港永豐金證券,以港資身分買進市價約十億元的四.九%大同股票,違反我國規定中國只有QDII(合格境內投資者機構)才能買台股的規定;去年初金管會接獲具名香港永豐金證券員工的檢舉後,去年五月,金管會查出龍峰繞道香港買入大同股票,對龍峰開罰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最高罰鍰六十萬元,並停止其股東權利、不予計算表決權,並要求六個月內出清持股。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去年九月上任後,再接獲新事證而重啟調查中資炒作大同一案,發現龍峰負責人任國龍不僅透過香港永豐金證券買進大同,另將具有中國、加拿大雙重國籍的女兒任梓菱當作人頭,投資逾廿億元分批買進大同。
金管會調查,任國龍以女兒名義在兆豐銀行香港分行成立信託專戶,再利用該專戶透過香港金融數據證券有限公司買進約七%大同股票;另透過台灣群益金鼎證券的受託專戶「香港六福證券」,買進二.五%大同股票,兩個人頭帳戶共持股約九.五%;去年九月,金管會另依違反持股異動未申報、大股東持股不得轉讓等規定開罰五二二萬元,同樣限人頭戶於六個月內出清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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