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律證人︰保障原民狩獵權
台大法律系教授王皇玉。(記者項程鎮攝)
〔記者張文川、項程鎮/綜合報導〕最高法院傳喚三位法律學者到庭作證,三人證詞一面倒認為,本案應以原住民基本法優先於野生動物保育法,原住民狩獵權應受保障,政府不能以法律限制原住民的獵槍不能進化,也不應限定狩獵季節,「難道要規定漢人只能在端午節吃粽子?」
不能以法限制 獵槍不能進步
台大法律系教授王皇玉指出,打獵有罪的判決已違反憲法增修條文對原住民的保障,形同違憲,若王光祿非常上訴失敗,可聲請釋憲。她說,規定原住民只能在祭儀慶典期間打獵也不合理。
她說,台灣法律獨步全球,槍砲條例竟要求原住民只能自製獵槍打獵,哪個國家會要求打獵前還得先造槍?「警政署何不設計一把自製獵槍去打獵,看射得死嗎?」警政署代表黃智銘回應,正研究是否開放原住民使用制式獵槍。
輔仁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鄭川如認為,即使原住民持制式獵槍在非狩獵季打獵,也應受原基法保障,原住民應可自製生活工具,製槍技術也應隨科技進步而改善,不應規定獵槍必須停滯在落伍的製造技術,「政府不能禁止原住民使用現代工具去維持傳統生活方式」。
她認為,食物是文化生活一環,應受文化權保障;野保法只開放特定時期狩獵,不當限縮憲法增修條文「應保障原住民生活」的內涵。
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蔡志偉認為,九十四年制定的原基法,在本案應優先於九十三年實施的野保法。本案重點在於獵槍的製造與使用目的是不是為了狩獵;法律限定獵槍製法不得進化,意謂政府要求原住民必須是落後的、不能進步的,這就是歧視。
蔡志偉感慨地說,原住民看待狩獵是一個行為,但它卻受到不同階段的法律規範,要考慮原住民族基本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所有的法律想要保護原住民族文化,但實際上卻是在支解它」。
-
王光祿案開庭 專家證人:原住民狩獵權應受保障
-
王光祿案審理庭直播 族人關注
-
全台最大房仲集團 店數突破1800店
-
王光祿案旁聽原住民笑了! 就為了審判長這句話
-
法操》從獵槍誤傷案談:原住民的狩獵文化
-
著名中醫師指點 翁家明打通任督脈全靠這關鍵
-
訂動保法沒和原民協商 學者:王光祿打獵無罪
-
起訴方反為他說話 王光祿笑答:看了很舒服
-
《TAIPEI TIMES》 Institute develops powerful explosive
-
《TAIPEI TIMES》 Companies mull moving Taiwan staff from China
-
《TAIPEI TIMES》 Japan intercepts, questions Taiwanese fishing crew
-
《TAIPEI TIMES》 Changing of the guard to be moved outside hall
-
《TAIPEI TIMES》 Taiwan beat Singapore at rugby’s Unions Cup
-
《TAIPEI TIMES》 CPI increases 2.42 percent annually
-
《TAIPEI TIMES》 Indonesia repatriates 11 Taiwanese
-
《TAIPEI TIMES》 Electronic device detection dog helps indict 12 people
焦點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