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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外遇遭木關刀插口虐死 夫行兇判無期理由曝光

2023/12/28 16:41

桃園市26歲徐姓男子懷疑坐牢時戴綠帽,怒持木關刀及祭祀銅錢等法器戳入妻子口腔造成死亡。(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桃園26歲男徐旻宜不滿坐牢期間,曾姓妻子接受別的男人包養,2021年間吸毒後持木製關刀插入曾女口中,並出拳痛毆,至曾女肺部吸入血液窒息身亡,一審桃園地院依故意殺人罪判徐男無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改論不確定故意殺人罪,仍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2021年7月11日凌晨,徐男吸毒後查看曾女手機相簿,赫見內有與其他男人的合照,追問之下得知自己入監服刑期間,曾女曾被包養,二人因而發生爭執。

徐男情緒激動,把曾女壓制在客廳地板上,毆擊其胸腹部、頭臉頸部,並持木製模型關刀及除塵紙滾筒戳擊曾女胸部,還把將戒指扳成直線狀,刮刺她的額頭,最後甚至把關刀直插戳入口腔,造成身上多處內外傷、骨折,曾女終因外傷出血及肺內吸入血液而窒息死亡。

一審桃園地院依故意殺人罪判徐男無期徒刑,徐男與檢察官均不服,雙雙提起上訴。

二審高等法院指出,徐男雖否認殺人犯行,辯稱是傷害致死,惟他已預見攻擊人體胸腹、頭頸等部位,可能使妻子身體重要器官重創或窒息,而導致死亡結果,卻仍重創曾女重要部位,且依受傷位置、傷勢程度、傷痕多寡、犯罪工具、事後未有任何救護作為等證據觀察,可知徐男主觀上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

二審認為,徐男因不滿妻子在其入監服刑期間的異性交往狀態,於情緒波動下,殘暴攻擊妻子致死,手段極其殘忍,且對在旁目睹的幼子造成重大心理創傷,犯後又否認殺人犯行,惡性重大,惟徐男是觸犯不確定故意殺人罪,而非一審認定直接故意殺人罪,一審認定事實有誤,故撤銷改判。

二審考量徐男是出於不確定故意殺人,與自始即欲置妻子於死的直接故意,仍有區別,且是因感情因素,未能克制自己衝動而起殺機,難認屬公政公約第6條第2項「情節最重大之罪」,未達於必須處死刑以永久與社會隔離的程度,評議後仍維持無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鄭水銓、陪席法官陳麗芬、受命法官沈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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