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鄰居「我1個換4個划得來」持刀捅人 減刑判4年10月原因曝
2024/06/27 11:13
高男嫌鄰居圍爐吵登門嗆「我1個換4個划得來」,再持刀桶人;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考量高長期因鄰居的噪音問題,而罹患適應障礙症及酒精使用障礙症,且已賠償120萬元,決定予以減刑,依殺人未遂罪判刑4年10月定讞。 (資料照)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去年除夕夜正當家家戶戶吃年夜飯之際,新北市高男不滿隔壁圍爐聲太吵,竟持水果刀登門直接朝鄰居一家三口與一名友人的腹部狂捅,並嗆聲「我1個換4個划得來」。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對高判刑11年,二審考量高長期因鄰居的噪音問題,而罹患適應障礙症及酒精使用障礙症,且已賠償120萬元,予以減刑,改判4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高男與鄰居素有不睦,去年1月21日除夕晚間7時許,他又不滿隔壁鄰居圍爐聲過大,竟以橡皮筋將水果刀、長刀分別捆綁在左右手,且未經同意進入鄰居的家先恫嚇「幹你娘機掰,都給你們死」,接著朝鄰居一家三口與一名友人的腹部一陣亂捅,幸被害4人經送醫搶救均撿回一命。高男則撥打110自首。
法院審理時,曾請醫院對高男進行精神鑑定,得知高男的確因受鄰居噪音長期壓力,而罹患有適應障礙症及酒精使用障礙症;再者,案發當日下午高開始飲酒,又遭鄰居嗆聲,才會持刀行兇,然高當時辨識行為違法及依其辨識而行為的能力,並未達顯著減低的程度,故不可依刑法19條減刑。
一審新北地院決定依4個殺人未遂罪對高男判刑11年。上訴後,二審高等法指高長期因鄰居的噪音問題,而罹患適應障礙症及酒精使用障礙症,且高在一審時,已賠償4名被害人120萬元,故可依刑法59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
二審並審酌高男所為雖未導致4名被害人死亡,然高忽視人命價值,但他始終坦承犯行,故酌減改判4年10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
為愛殺到部落!男與人口角「捅肚露腸」 免受刑責理由曝光
-
返家見前妻與陌生男躺床上 他火大持水果刀刺小王
-
首款純電貨卡FUSO eCanter 引領商車新紀元
-
北市信義區驚傳持刀捅人! 2男慘遭砍到「臟器外露」......
-
嫌鄰居圍爐吵 持刀登門捅傷四人
-
外送立法面挑戰 保障與營運平衡兩難
-
嗆「若蔣萬安下令開雙城論壇呆帳繳費單就會去繳」 陳佩琪挨批只會嘴
-
台智光案 北市議會調查小組召集人︰恐有黑箱
-
翡翠原水管完工 日取水量270萬噸
-
北市南機場整宅公辦都更 首例招商成功
-
北市創儲能及節能設置 補助加碼
-
碳費制度下半年上路 彭啓明估費率最快9月出爐
-
國民黨動員「藍鷹」與「青鳥」拚場
-
萬華警按門鈴查一樓一鳯 泰國妹疑爬窗逃跑6樓摔下送醫不治
臺北市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