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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警戒延長至11/1 司法院:法院維持目前防疫措施

2021/10/18 11:48

司法院今日指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昨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第二級延長至11月1日,司法院考量疫情狀況,基於「防疫優先」原則,並維持公務正常運作,決議維持目前防疫措施。(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司法院今日指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昨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第二級延長至11月1日,司法院考量疫情狀況,基於「防疫優先」原則,並維持公務正常運作,決議維持目前防疫措施,包括維持控管法庭人數、旁聽席採梅花座、可遠距視訊或實體開庭等做法等目前防疫措施,並授權所屬各機關因應當地疫情變化,彈性調整。

司法院指出,基於防疫優先原則,若符合遠距視訊規定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宜斟酌個案情形,使用遠距視訊方式開庭。

若因個案情形,須採行實體開庭,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及控管法庭人數;在席位安排上,法庭審判活動區須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或設置隔板,旁聽區採間隔座、梅花座,若有需要,應更換至較大法庭,或改以延伸法庭處理。

此外,其他在法院及所屬機關內、外所舉辦有院外人員參與的業務或活動,亦依「遠距視訊與實體併行、實體加強防疫」原則辦理。室內及室外人數超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各地方政府公布之集會活動人數上限者,應暫停,或改採視訊方式辦理。

司法院表示,由各法院斟酌當地疫情、人力及硬體狀況,逐步回復辦理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另外,民眾進入法院必須落實簡訊實聯制等防疫措施。

司法院亦公佈目前採行的防疫指引,供所屬機關及需進入法院的民眾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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