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旦之母」炸彈犯看守所內身亡 母:兒認為警當初執法過當
炸彈嫌犯吳富鋐母親(右一坐者)到台南市立殯葬所,協助檢警解剖在看守所內身亡兒子的遺體,數度哀痛泣不成聲。(記者王俊忠攝)
首次上稿 15:38
更新時間 19:51(新增檢方說法)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男子吳富鋐因不滿政局、時事,前年12月中旬,涉將其製造的「撒旦之母」爆裂物放在國民黨台南市後壁區黨部,幸未引爆,案發後在高雄被圍捕時還頑強抵抗,震驚社會;落網後被收押在台南看守所,2月21日驚傳在看守所舍房內疑尋短身亡,檢警會同所方今(23)日下午解剖遺體釐清死因。
今天下午,吳富鋐母親與其親友也到台南市立殯葬所協助剖驗事宜,吳母面對痛失愛兒、數度淚訴不捨她的寶貝兒子。
吳母說,兒子落網收押在看守所時,她能去會客之初,兒子就說過「他在高雄被警方圍捕時,人都已經趴在地上了,警方居然還繼續對他開槍,有執法過當的問題」,兒子對此一直耿耿於懷,常在會客時提起要申訴。
吳母進一步說,她一直勸兒子要把自己涉及的爆裂物案官司與警方執法問題分開處理,勸兒子不要把兩案混在一起處理,沒想到兒子仍然很在意。據她了解,兒子是沒有留下遺書。
吳母強調,兒子已經走了,就讓他一路好走,「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不願再追究警方執法問題。至於兒子究竟是尋短或是遭到謀殺?就讓檢警剖驗遺體查明死因。
對於吳母控訴,台南市刑警大隊長林宏昇說明,當時在高雄攻堅衝入吳嫌房內,吳還手拿1把槍、不斷掙扎叫囂嗆要引爆炸彈,並無喊要投降的意思,因此警方才對其開槍喝阻,且警方是朝吳嫌的身體旁邊部位開槍,並非朝心臟等要害部位開槍,警方處置並無過當。
檢方表示,檢察官會同法醫解剖吳男遺體,未發現其他外傷,但詳細死因仍待進一步鑑定才能確認。
去年11月間,吳富鋐被台南地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理條例、妨害公務等罪名判刑9年6個月,該案上訴二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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