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電子菸補充液1瓶250 賣家挨罰1萬元
2019/05/16 13:05
林姓女子在拍賣網站上賣250元電子菸補充液,不知電子煙補充液成分含有尼古丁,屬列管的禁藥,被警方依違反藥事法究辦。基隆地檢署考量她犯後態度良好,給予她緩起訴處分,但須支付公庫1萬元。(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林姓女子在拍賣網站上賣250元電子菸補充液,不知電子菸補充液成分含有尼古丁,屬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列管的禁藥,被警方依違反藥事法究辦。基隆地檢署考量她犯後態度良好,給予她緩起訴處分,但須支付公庫1萬元。
林姓女子去年7月間,在拍賣網站上,以每瓶250元價格販售電子菸補充液,被衛生福利部食藥署人員發現後報案。
林女到案供稱,她是在前年8月間,朋友送她3瓶電子菸補充液後,覺得很好抽,隔年7月起,在拍賣網站上販售電子菸補充液。
由於林女販售的電子菸補充液含有尼古丁,屬食藥署列管的禁藥,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核准才可販售。
唯林女並未向食藥署申請核准即在網路上販售,明顯觸法。警方訊後將林女依涉犯藥事法「過失販賣禁藥」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檢方考量林女並非故意販售電子菸補充液,且犯後深表悔悟,同意給她自新機會,處分她緩起訴,緩起訴期間1年,須向公庫支付台幣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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