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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安草案 專家︰箝制公民權

示意圖。 (歐新社資料照)

示意圖。 (歐新社資料照)

2015/07/09 06:00

〔編譯顧佳欣/綜合報導〕隨著日前通過的「國家安全法」,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六日公布「網路安全法草案」,對網路更加緊縮管制。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條款,乃明訂若涉及「國家安全或維護社會秩序」,當局批准後,可對部份地區直接採取斷網措施。專家批評該法恐限制公民權利,網友亦表示不滿、議論紛紛。

可對部份地區採斷網措施

人大常委會於六月二十四日至七月一日會議期間,就「網路安全法草案」進行初審,法案共七章六十八條。其中,第五十條規定,「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經國務院批准,地方政府可在部分地區「對網路通信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

對於「保障網路資訊安全」,草案規定網路營運者有「處置違法信息的義務」,若營運者發現網路訊息涉及違法或為禁止傳播者,應立刻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措施,防止資訊擴散,並向主管機關報告。主管機關對違法資訊則有處置、阻斷傳播之權力,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也可以要求網路營運者提供必要之支持與協助。

另一方面,關鍵資訊基礎建設的營運者,應在中國境內儲存「營運中所蒐集與產生的公民個人資訊」等重要資訊,若要在境外儲存,必須經由官方同意。草案六日在人大官方網站公告後,民眾可透過留言,留下聯絡資訊,並提供意見,為期一個月,諮詢日期至八月五日,中國網友意見不小,短短兩天已有超過一千封意見湧入官網。

對於草案,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星斗告訴美聯社,最大疑慮是「重大事件」定義之濫用,例如當民眾抗議環境議題時,也恐適用該法,「一個限制公眾權利的壞法,恐是災難性的。」

中國經濟夥伴諸如美國、歐盟等認為,中國近來一系列與網路規管之措施,對外商並不公平。中國歐盟商會(EUCC)主席伍特克(Joerg Wuttke)表示,目前商會仍在研究這份草案,但已表示「擔心」。他說,如同中國諸多其他法律一樣,最主要的疑慮是語言模糊,讓法律如何執行亦模糊不清。

國際特赦組織東亞部主任林偉(Nicholas Bequelin)則認為,草案將把過去沒有明確形成的審查行為加以制度化。網友當然對此不滿意,有中國網友號召網友們集體對該法表達反對意見,表示大家最了解「翻牆」切身之痛,希望「數個你、我、他或許會有一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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