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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人拘留變逮捕 中加更緊張

三月六日在加拿大卑詩省溫哥華的該省最高法院,舉行中國電信大廠「華為」財務長的引渡聽證會。「加拿大價值守護聯盟」的路易斯.黃(Louis Huang),在法院外手持加國前駐北京與香港外交官康明凱(右)及商人史佩弗(左)的海報,呼籲中國釋放這兩名加國公民。(路透檔案照)

三月六日在加拿大卑詩省溫哥華的該省最高法院,舉行中國電信大廠「華為」財務長的引渡聽證會。「加拿大價值守護聯盟」的路易斯.黃(Louis Huang),在法院外手持加國前駐北京與香港外交官康明凱(右)及商人史佩弗(左)的海報,呼籲中國釋放這兩名加國公民。(路透檔案照)

2019/05/17 06:00

〔編譯茅毅/綜合報導〕中國外交部十六日指稱,去年十二月十日遭拘留的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及商人史佩弗,因分別涉及「為境外刺探國家秘密和情報罪」與「為境外竊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近日已被中國檢方批准「依法」正式逮捕。對此,加國外交部聲明,加方去年強烈譴責中方恣意拘留,現在也強烈譴責兩人遭恣意逮捕。中國外交部則反批加方,不要對中方依法辦案說三道四。

被控間諜罪 中加互嗆

康、史去年分別遭拘留,一般認為這與「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在加國溫哥華被捕,引起北京當局報復有關。中方當時指控,承攬外國人赴北韓行程的史佩弗,提供情報給非政府組織「國際危機組織」(ICG)顧問康明凱。在正式逮捕兩人後,代表兩人已從此前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轉移到正式的監禁設施。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為中國在法定羈押場所以外的審前羈押。由於不受看守所規則拘束,因此往往是比逮捕更嚴厲的羈押措施,即使遭受酷刑,也難取得證據。羈押期限最長半年,地點也是秘密,除非當局准許,否則無法會見律師及家人。

被控間諜罪恐意味著兩人將遭判重刑,令中、加兩國關係更緊繃。中國當局迄今仍禁止兩人會見委任律師,僅同意加國領事官每月探視三十分鐘。兩人每天被審問至少八小時。

相較於孟晚舟被限制住居於她位於溫哥華的豪宅、八日還出庭抗辯,中國完全未以互惠的方式對待康、史。「國際特赦組織」研究員潘嘉偉(Patrick Poon)認為,康、史的案件再次凸顯,中國的刑事制度違反被拘留者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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