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無保障 黎巴嫩:會破壞家庭和諧
2014/04/16 22:2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根據反家暴團體KAFA的報告,在黎巴嫩平均一個月就會有一名婦女死於家暴,至今不僅沒有家暴法可以保障婦女,甚至還有保障強暴犯的法律。
《法新社》報導黎巴嫩貝魯特街頭近日湧現5千多位民眾替家暴婦女請命、要求司法機構正式立家暴法。但2011年黎巴嫩遜尼派穆斯林最高法院以破壞家庭和諧、不符伊斯蘭教義下家庭教育而否決家暴法的提案。
更糟糕的是,許多土耳其帝國殖民時代的舊法遺留下來,其中還有保障強暴犯的法律。例如限制婦女不得在公開場合穿著比基尼、短裙或短褲;強姦犯只要願意與受害者結婚,就可逃過刑罰。警察面對家暴案件也多以不願干涉家務事為由而回絕受理。
光是今年就有一名婦女被丈夫射殺身亡、另一名在情人節當天被伴侶毒死;去年一名婦女被丈夫痛毆身亡,但法官仍判其為自然死亡且丈夫無罪釋放,引發社會輿論。
黎巴嫩許多女性遭受家暴時,都因害怕社會壓力而不敢通報,司法制度也無保障婦女的權益,只能透過公民團體和媒體向政府施壓監督。
KAFA從2013年起開設為家暴婦女設計的中途之家、鼓勵女性通暴家暴案件。反家暴團體ABAAD求助宗教領袖,希望透過他們的公開發言遏止對女性的暴力,因為在中東地區宗教領袖具有比政治人物更大的號召力和鼓舞能力。
《半島電視台》指出,女權團體希望將任何對婦女及兒童的暴力都入法,其中包含婚姻強暴,但距離立法保障尚有許多努力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