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常玉侄兒」跨海來台索討3.3億畫作 法院判敗訴

「四女裸像」為常玉全盛時期之作品。(圖擷自國立歷史博物館)

「四女裸像」為常玉全盛時期之作品。(圖擷自國立歷史博物館)

2018/04/16 23:3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著名法國華裔畫家常玉生前受教育部邀請來台辦展,先後寄出42幅畫至台灣,後來因護照問題無法前來,2年後不幸過世,教育部便將42幅畫交給史博館收藏為鎮館之寶。日前一名自稱為常玉姪子的中國籍男子常錦茂跨海提告,向教育部、史博館追討畫作,被台北地院判敗訴。

據《蘋果》報導,常玉出生於中國四川省,是中國最早期的留法學生之一,之後留居巴黎。2011年作品「五裸女」圖在香港拍賣以高達新台幣6億元成交,創下華人畫家油畫拍賣紀錄。

常錦茂主張,常玉於1964年應教育部邀請在台灣辦個展,先將42幅作品自法國寄到台灣,打算辦完展覽後在台定居,但因故無法前來,不久後逝世。當時教育部及駐比利時文化參事辦公室的公文可證,該批畫作是「借展」,教育部竟霸佔至今,還移交給國立歷史博物館收藏,甚至辦畫展。因此跨海提告,主張繼承權。

教育部主張,人在中國的常錦茂等家屬沒有繼承權,且常玉過世前2年都未討還畫作,已「默示」拋棄所有權;又台北地院認為,常錦茂是中國人民,依法最多只能繼承200萬元,超過部分歸屬台灣地區同為繼承人,這批畫作價值高達3億300萬元,因此駁回常錦茂請求,仍可上訴。

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自認為『默示』拋棄所有權嗎?明明是借展,人家無法來台,走了,就變成你的,這不是土匪強盜還真的想不到什麼形容。」、「感覺我們就是強盜。該還人家就還人家,當然要確定來告的人是常玉的姪人或親人。」、「我怎麼覺得,有點丟臉」。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國際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