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快樂》纏訟3年落幕 華納將償還4.5億
《生日快樂》版權官司纏訟3年終於達成和解,主張擁有版權的華納/查普爾音樂公司將償還過去收到的權利金,多達1400萬美元。(圖取自《每日郵報》)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全球最知名的英文歌《生日快樂》(Happy Birthday)版權官司纏訟3年,在27日終於達成和解,主張擁有版權的華納/查普爾音樂公司(Warner / Chappell Music)將償還過去收到的權利金,多達1400萬美元(約4億5000萬台幣)。
綜合外媒報導,華納/查普爾音樂公司過去20多年主張擁有《生日快樂》的歌曲版權,向使用者收取權利金,2013年律師沙赫特(Daniel Schacht)代表原告提起訴訟。
審理該案的法官金(George King)在去年表示,《生日快樂》屬於公共財,華納/查普爾音樂公司沒有這首歌的歌詞版權,只有一些音樂上的編排屬於該公司,因此無權對其他使用者收費。
華納/查普爾音樂公司表示,並沒有向演唱《生日快樂》的普羅大眾收取權利金,只針對那些商業使用者。
該案的原告與被告在27日達成和解,法官金也批准,正式確定未來《生日快樂》可以免費大聲唱,而華納/查普爾音樂公司也將歸還過去收取的1400萬美元權利金,給曾經付版權費的使用者。
沙赫特表示,這是民眾巨大的勝利,大家都可以在慶祝生日時唱《生日快樂》,「強大的版權保護對藝術家和創作者非常重要,但它必須有限制,這一里程碑裁決承認了公共財的價值」。
根據《CBS新聞》指出,《生日快樂》歌誕生於1893年,肯塔基州的一名教師和其姐為幼兒園學生而創作的歌曲,標題是「Good Morning To 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