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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3公民運動人士 依「邪教罪」遭判刑

中國新公民運動參與者劉萍等人,今天遭到法院宣判有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半。(法新社)

中國新公民運動參與者劉萍等人,今天遭到法院宣判有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半。(法新社)

2014/06/19 14:4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新餘市渝水區法院今天開庭,依「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罪名,判處「新公民運動」參與者劉萍、魏忠平有期徒刑6年半,李思華有期徒刑3年。

劉萍、魏忠平、李思華3人,響應知名維權律師許志永的「新公民運動」,在一場小型集會上手持抗議標語,呼籲公示財產。卻因此在去年4月遭到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押,同年12月,法院開庭時罪名則變成「尋釁滋事罪」。

劉萍、魏忠平同時被依「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起訴,法院今天宣判結果,判處3名被告有罪,卻未詢問3人是否上訴。

國際特赦組織痛批,判決結果相當荒謬,且3名被告只是舉辦小型集會,不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這種嚴苛判決只是對新公民運動的政治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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