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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在校操行好…蔡京京夫婦弒母免死

孽女蔡京京(右圖)與丈夫曾智忠(中圖)4年前共謀絞殺母親棄屍海邊(大圖),最高法院認定「2人都可教化」,昨將2人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驚世夫妻均逃過一死。(資料照)

孽女蔡京京(右圖)與丈夫曾智忠(中圖)4年前共謀絞殺母親棄屍海邊(大圖),最高法院認定「2人都可教化」,昨將2人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驚世夫妻均逃過一死。(資料照)

2016/05/05 06:00

驚世夫妻皆無期徒刑定讞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孽女蔡京京與丈夫曾智忠共謀絞殺母親棄屍案,曾智忠原本一、二審均判死,今年初花蓮高分院更一審,以他唸中正理工學院(改制前)時操行良好,任職航發中心時有多次嘉獎、記功,認定他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至於蔡京京歷審均被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指2人始終否認殺母,卻認同更一審「2人都可教化」的見解,雙雙判無期徒刑定讞;殘殺母親的驚世夫妻都逃過一死。

始終無悔意 卻可教化?

多名資深法官昨天直搖頭,認為被告毫無悔過之心「這叫做有教化可能嗎?」網友則諷刺,成績好,不只免死喔!還有機會考上恐龍法官耶!

現年34歲的蔡京京,89年留學紐西蘭,和大她20歲的曾智忠結為男女朋友,6年前兩人返國,因經濟困窘,向蔡京京的媽媽陳誼討錢遭拒,心生怨懟,曾智忠慫恿蔡京京「必須把妳媽除掉,命運才能變好」,蔡女竟附和。

101年5月,曾男用電擊棒電暈蔡母,將她勒斃,兩人合力裝屍於袋,從台北駕車運屍200多公里,載往花蓮縣豐濱鄉貓公溪出海口棄屍。

審理時,蔡京京、曾智忠始終不認罪,曾誣指蔡父才是殺人兇手,多次出庭均桀驁不馴,甚至拿著六法全書幫法官、檢察官「上課」。

女婿還曾誣岳父殺人

前年母親節前夕,蔡女和曾男在獄中結為夫妻,蔡父得知,痛罵女兒「妳是這樣報答母親?太可惡了。」但兩人仍自稱罹患精神疾病,要求停止審理,一、二審都認定,曾的犯行是兩人權公約規定的「最嚴重犯罪」,且無悔意,判曾死刑、蔡女無期徒刑。

一度判死 逆轉變無期

花蓮高分院更一審認為,蔡女有反社會人格傾向,仍判無期徒刑,卻給曾男一條活路,指曾從中正理工學院畢業後,74年7月任中山科學研究院中尉,75年8月改派航發中心中尉,84年7月少校退伍。他在高中德育、群育等成績皆優良,大學操行成績良好,任職航發中心時,有多次嘉獎、記功,並非無教化可能;又說,國內醫療矯正教化機構不足,不能因此認定他無法教化而剝奪其生命。

最高法院認同更一審判決,認為曾的罪行不是兩公約所指的最嚴重罪行,改判無期「並無不當」,對於檢方指改判無期是量刑過輕的說法,反認為「無理由」,維持2人免死定讞;三審還希望2人在獄中接受適當治療,盡其所能補償被害人家屬,為自己所犯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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