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信仲介沒核對 買房才知沒含車位
2016/04/11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吳姓夫妻前年買房,信任李姓房仲所稱房屋含有停車位,沒調閱地籍圖核對,以900萬元買下3房1廳,事後發現產權根本不含停車位,比市場合理價格買貴200萬元,氣憤提告,新北地院調閱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資料、雙方錄音等,認定李男為賺佣金詐騙夫妻倆,判4個月徒刑。
吳姓夫妻指控,他們是首購族,理想標的是3房1廳含停車位的房產,在李姓房仲的介紹下,3度到新北市蘆洲看屋,李男宣稱房產含停車位的持分,可以停車,但有60人持分,不能單獨買賣,李男還說:「未來若建商收購停車場這塊地,你們就賺到!」夫妻倆信任房仲,沒調閱地籍圖謄本確認,決定以900萬元買下屋齡32年、25.85坪且含「車位」的房屋,平均每坪單價34萬多元。
仲介詐欺 判4月
事後鄰居告知,停車場土地是建商跟區公所所有,房屋所有權人並無持分,且事後查詢不動產交易實價資料,發現相同區域、相近時間、坪數、屋齡的不動產交易價格為700萬元,每坪單價為27萬多元,吳姓夫妻認為自己買貴約200萬元,氣憤提告。
李男否認犯行,辯稱夫妻倆早就知道不含停車位,至於不動產實價登錄只是參考價格,每個物件狀況不一樣,房子坐落地點、樓層、裝潢都須考慮進去。
吳男則提出錄音佐證,他曾質問房仲「我是因為停車場才買的,那個停車場是不是有權狀,對不對?你記不記得?」「那個土地權狀有包含在停車場裡面,對不對?」李回說「土地的持分啦」、「對、對、對」,合議庭認定李男詐欺,斥責他為賺取佣金而詐騙吳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