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臥室客廳…秘錄1年半 士官長看光女同事
「雲監控」常被用來遠端監控家中幼兒、寵物,沈姓士官長卻拿來窺視女同事,在她臥室、浴室、客廳全面偷裝網路攝影機,沒日沒夜偷拍了一年半。(繪圖:美編林盈宏)
〔記者王錦義、王峻祺/花蓮報導〕國軍花蓮總醫院沈姓士官長,涉嫌潛入女同事家,在客廳、浴室及主臥室偷裝7個鏡頭偷拍,長達1年半的時間,女同事一舉一動無所遁形,形同電影「楚門世界」翻版,去年7月東窗事發後沈男申請退休,每月爽領5萬元月退俸,卻拒賠女同事精神損失,花蓮高分院昨依妨害電腦使用等罪判刑9個月;網友嘲諷:「出這麼大包還能躺著領月退?」 「難怪國家年金制度會倒,就是要養太多這種人。」
被逮退休 每月爽領5萬
檢警調查,42歲的沈姓士官長陸軍士校畢業,在醫院任行政職,愛慕醫院1位女同事,99年偷走她家鑰匙並複製,103年2月買俗稱「雲監控」的網路攝影機4台、針孔攝影機3台,藏在女同事住家2樓浴室、主臥室天花板、1樓客廳的隱密處。
這種網路攝影機,使用前要在電腦或手機安裝程式,攝得影像會藉由無線網路傳到指定電腦或手機,因屋內有訊號死角,沈男還加裝WIFI訊號強波器,讓網路攝影機運作順利。
每月返回維修 「自拍」變鐵證
沈男透過被害女家中電腦,安裝監控攝影程式,藉以存取、讀取竊錄畫面,每月還潛入她家更換電池、記憶卡,但他進屋安裝的身影,也被自己裝的器材拍下,存在被害人電腦,成為鐵證。
去年7月,被害人在浴室意外發現針孔,並在電腦發現遭偷拍影像,甚至看到士官長潛入換電池,憤而報警。
沈姓士官長坦承犯行,法官以沈男侵入住居、妨害秘密、無故變更他人電腦電磁紀錄等罪,因屬接續犯案,以無故變更他人電腦電磁紀錄罪,一審判7個月。
判刑9月 拒賠精神損失
花蓮高分院則以沈男無故侵入被害人住家,用攝影機偷窺屋內生活隱私長達1年半,導致被害人身心受創,心神不寧,焦慮、易怒及睡眠品質差,無法安住於自己辛苦建構的「城堡」家中,被害人索賠502萬元,沈男只願拿出52萬元,未積極和解,因此改判。
沈姓士官長已婚、育有2名小孩,案發後被記2大過懲處,並提出退役申請,去年9月1日生效;國軍花蓮總醫院則說,案發時仍在調查,當事人有權申請退伍。
院方表示,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除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判有期徒刑確定而未宣告緩刑者,或因案判死刑、無期徒刑確定者,不發退除給與,其餘仍可申領退休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