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黃金金庫憲兵 A加菜金122萬
2015/10/14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螺絲鬆了!中央銀行約423.6公噸黃金儲備,就放在新店的「文園」金庫(右圖,資料照),堪稱國家金脈,平日由憲兵駐守,並由央行發行局支付勤務津貼等,不料黃姓志願役士官竟詐領伙食補助費,侵占三節加菜金等,9個月就A走122萬餘元。新北地院依公務員侵占公有財物罪,判黃3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
判決書指出,100年間,黃姓志願役士官(已於102年7月退伍)的部隊,移防戍守中央銀行「文園」,央行發行局會支付該單位勤務津貼、伙食補助費與三節犒賞費等。
詐領伙食費 判刑3年
黃男擔任行政工作、負責向央行請領補助,他發現制度有漏洞,如伙食補助費是按申報人數每月撥付1100元,但「伙食補助費人員名冊」並無反向核對勾稽機制,且請款取得國庫支票後,可直接兌現。
101年1月起,黃男因貸款買車又改車,且花費大起歪念,向人事人員借退伍老兵所留印章,偽造不實發薪餉人數,最少虛增25人,扯的是101年間憲兵連級單位滿編是99人,他竟把實際71人的名額,謊報到117人,虛增46人。
握連長職章 輕而易舉A錢
由於連長將職章交給他辦理公務,黃幾乎不費吹灰之力,9個月來合計詐領差額空餉33萬7700元。不僅如此,他甚至將勤務津貼、清潔加菜金與三節加菜金等款項,挪為私用,侵占合計88萬4500元,加上伙食費合計貪了122萬2200元。
同年10月,新任預財士對帳察覺有異,黃面對新任連長的詢問時,自首犯罪。合議庭認為,黃男坦承犯行,繳還侵占款項88萬4500元,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判刑3年,剩餘33萬餘元應追繳發還央行,若無法追繳應以財產抵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