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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分局 3警被懲處

2014/09/20 06:00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薛貞國命案扯出警紀問題,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昨說,夜店並非列管的不當場所,信義分局小隊長鄭宏振案發當天,在夜店舉辦慶生會無過失,但與會友人有六合彩業者,不當交往記申誡,案發未報告再記一過;也遭打傷的刑警莊瑞源,因案發未通報,記申誡,另信義分局偵查隊長蔡金龍督導不周,記過一次。

外傳萬華分局副分局長石明哲,當晚出席慶生會,黃昇勇說,調閱夜店監視器清查後並未發現,石也否認在場。

黃昇勇表示,小隊長鄭宏振的慶生會,與薛、莊兩警處理夜店案,雖在同一棟大樓的不同夜店,但分屬兩件不相干的事,莊員案發前兩天就約薛員見面,案發的9月13日晚間,薛在松壽路另一家夜店喝酒,當夜11時許,薛曾赴9樓MYST找人,1個多小時後離開,鄭宏振則在14日凌晨1時許才去MYST慶生。

黃昇勇指出,14日凌晨1時許,莊員來到案發現場,發現店外聚集不少人,莊打電話告知薛,薛步行前往,因言語衝突爆發鬥毆,導致薛被打死、莊受傷,鄭宏振事後獲知,曾下樓救護薛貞國,全程陪同送醫,並未見死不救,故認定薛到場屬突發狀況,鄭、莊分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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