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亂搞 我們也上床去」2對情侶 交叉大亂鬥
2014/09/03 06:00
〔記者溫于德/新北報導〕「妳敢上我男友,我就上妳男友…」用這種肉身報復,想讓男友離開情敵,會不會愈搞愈複雜?
事後反悔告性侵 男獲不起訴
20歲女子玲玲(化名)發現陳姓男友在豆豆聊天室,與女網友小花大搞曖昧,她氣得找小花的郭姓男友談判,郭男提議「既然他們亂搞,那我們也上床去」,兩人上旅館發生關係,但玲玲事後反悔,告郭男性侵;新北地檢署審理時,郭喊冤說「談判本來要不歡而散,玲玲拉住我才發生關係」,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證實,昨天做出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去年10月間,玲玲發現男友在聊天室與小花大搞曖昧,不僅互傳「寶貝,愛你喔」、「好想你」等訊息,且已進展到相約碰面階段;玲玲偷將小花的聯絡電話記下,並回傳訊息「我是他女朋友,請不要出門」,要求小花別赴約。
沒想到,玲玲的訊息先被小花的男友郭男發現,玲玲於是約郭男到某超商談判,過程中,她先拒絕郭男提議「他們亂搞,我們也出軌」,但郭男不耐煩欲離開時,玲玲拉住他的手,同意去三峽找旅館發生性關係,並要郭男答應「做完愛,要打電話嚇嚇我男友,讓他離開你女友」。
玲玲的陳姓男友果然接到郭男電話,恐嚇要告他,他起初以為是詐騙集團,但玲玲不斷問他「你犯了什麼罪,為什麼會被告?」反讓陳男察覺蹊蹺,一問才知玲玲和對方談判,並相信玲玲所說「我被郭男威脅提告,為阻止他才答應上床,遭到性侵」,陪玲玲提告。
檢方開庭時,玲玲堅稱「擔心男友被告,才會上床」;但郭辯稱,雖確有提到要告她男友,但談判最後其實「是她拉住我的手,答應上床,我們才去旅館」。檢方從監視器畫面發現,玲玲確實拉住郭男的手,進出旅館也神色自若,認定郭男未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