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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勇夫:死刑 一定會再執行

2010/12/17 06:00

〔記者林恕暉、項程鎮、劉志原/台北報導〕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天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答詢時表示,目前仍有44名定讞的死刑犯,只要確認死囚已沒有再審、非常上訴、釋憲等問題,一定會再執行死刑。

曾勇夫並承諾,性侵犯獲假釋後若再性侵,則入獄後不會再給予假釋。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詢表示,法務部今年4月槍決4名死囚後,就沒有新動作,他認為可以讓死刑犯過人生最後一個春節,但春節之後就應執行,否則外界會以為法務部停止行刑;至於建國百年若有減刑,則死刑犯與貪污犯都不應適用。

行刑時間尚無法確認

曾勇夫指出,原有44名定讞死刑犯,執行4人後,又新增4人,目前定讞人數仍是44人,法務部須經由死刑執行小組審核,確認他們已無再審、非常上訴、聲請釋憲等程序,才會執行。曾勇夫強調「已執行了4個,一定會再執行」,只是執行時間點,他沒辦法確認。

一般認為,台灣人赴歐洲免除申根簽證正式實施生效前,法務部不會執行死刑,短時間內行刑可能性不大。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法務部一定會執行死刑,目前正積極審核中,至於何人先執行等細節,則尚未討論,但原則上有3大執行標準:「定讞先後、罪大惡極、有無悛悔實據」。

5月迄今新增4死刑犯

最高法院判決資料顯示,今年5月迄今被判死刑確定的新增4人是沈岐武、蕭仁俊、廖家麟、鄧國樑。

此外,「西門町之狼」丁大倫去年假釋後戴著電子腳鐐受監控,但他穿寬鬆長褲遮掩腳踝而再犯性侵案,高等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7年,可上訴;丁某犯案後被撤銷假釋,目前在服前案的1年多殘刑。

針對丁大倫假釋再犯,監察院前天糾正台北地檢署,吳育昇昨要求法務部明確宣示,性侵犯假釋後再犯,一旦入監就不得再假釋,曾勇夫立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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