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妳的口水」 對話鹹濕 判賠綠光夫
2019/05/14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胡男與何姓女同事婚外情,兩人毫不避諱在LINE留下「吃了妳的口水,真的肚子怪怪的」等鹹濕對話,胡男的太太發現,拿去給何女的先生廖男看,廖怒告何女與胡男並索賠60萬元,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兩人已逾越普通友誼的界線,侵害配偶權利,判兩人應連帶賠償廖男20萬元確定。
判決書指出,何女與胡男是同事關係,何女的丈夫是廖男、胡男的妻子是甘女,廖男2016年5月被派到越南工作,同年12月返台,甘女突然登門造訪,出示胡男與何女之間的LINE紀錄;廖男看到當場傻眼,雙方有諸多露骨鹹濕對話,胡男寫下「我不想洗澡,因為把妳留在我身上的味道洗掉了」、「吃了妳的口水,真的肚子怪怪的」、「就都妳,害我每晚都夢遺」、「恨不得現在就當我老婆」、「要親我一下」。
何女則寫下「我喜歡你身上的味道」、「我想一輩子牽著你的手」、「我是屬於你的」;胡男還催促何女與廖男離婚,「別逼我用方式處理掉他(廖男)」,戴了綠帽的廖男氣得提告,並對兩人求償60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時,兩人都否認通姦,辯稱只是同事在LINE上瞎扯,一審認為兩人對話雖難以證明發生性關係,但已屬不正常往來,據此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廖男30萬元。
兩人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何女是行政人員、胡男是作業員,月薪都僅2萬餘元,30萬元的賠償金額太高,酌予降低至連帶賠償20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