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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話題》聲請解禁遭駁 王令麟越南行喊卡

東森國際公司董事長王令麟日前以赴越南考察為由,向台北地院聲請暫時解禁,獲北院裁准以加保一億元換取解禁九日,不料事後兩度遭高等法院發回重裁,北院昨第三度做出裁定,改認王令麟資金充足、具有逃亡能力,據此駁回聲請,雖依規定王仍可抗告,但因今(廿四)日已是王原定的赴越日期,此次他確定無法如期成行。(資料照)

東森國際公司董事長王令麟日前以赴越南考察為由,向台北地院聲請暫時解禁,獲北院裁准以加保一億元換取解禁九日,不料事後兩度遭高等法院發回重裁,北院昨第三度做出裁定,改認王令麟資金充足、具有逃亡能力,據此駁回聲請,雖依規定王仍可抗告,但因今(廿四)日已是王原定的赴越日期,此次他確定無法如期成行。(資料照)

2018/03/24 06:00

〔記者溫于德、陳柔蓁/台北報導〕涉入獄政弊案遭限制出境的東森國際公司董事長王令麟,日前以赴越南考察為由,向台北地院聲請暫時解禁,獲北院裁准以加保一億元換取解禁九日,不料事後兩度遭高等法院發回重裁,北院昨第三度做出裁定,改認王令麟資金充足、具有逃亡能力,據此駁回聲請,雖依規定王仍可抗告,但因今(廿四)日已是王原定的赴越日期,此次他確定無法如期成行。

加保1億出境9天 高院二度打臉

北院昨裁定指出,東森國際屬於上市公司,內部應有分層負責與管理機制,王令麟雖稱必須赴越考察投資事宜,但此部分由具倉儲經驗的部門主管或專業經理人負責即可,王令麟本身也能透過網路、視訊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在台灣即時取得相關資訊,不一定需要出國。

東森有專業經理人 不一定要王出馬

北院也強調,即使以代理人、網路視訊等替代方式與越方接洽商務,會有一定程度的落差,但仍比不上王令麟未遵期歸國、國家無法究辦重大獄政弊案之損害,為確保案件日後能順利審理,繼續將王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並不違反比例原則。

北院昨駁回聲請後,王令麟依法仍得向高院提起抗告,若高院也裁定駁回才算確定,但因他原定的出境日期就是今日,本次遭駁回即已確定無法如期赴越。

王令麟日前向北院提出聲請,指越南官方以正式邀請函邀請他前往考察、評估總規模達一百六十億美元的永安商港開發案,加上東森國際臨時董事會討論後,也選任他為參訪團團長,請法院於本月廿四日至下月一日間,暫時解除他的限制出境。

北院考量王令麟在獄政弊案中涉犯兩次行賄罪並非重罪,且涉賄金額僅約二十萬元,本月六日裁准讓他以加保一億元換取暫時解禁,並責付律師謝協昌陪同出入境,但檢方不服,事後以王有逃亡之虞提起抗告,高院審理後認為王出訪的急迫性或必要性都有斟酌餘地,據此撤銷原裁定發回重裁。

北院事後又以相同理由二度裁准讓王出境,但檢方也再依同樣理由提起抗告,高院審酌北院並未說明「由律師陪同出國」與「王能準時返國」之間有何關聯,且王非公司法定負責人,也非本次唯一受邀請人,是否非他出訪考察不可,也有疑慮,二度發回北院重裁,北院昨第三度裁定,終駁回被告聲請。

東森國際表示,這是總裁私人事情,不方便代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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