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追訴期 冷案中心續查
2018/03/09 06:00
〔記者邱俊福、楊國文/台北報導〕刑事局昨天表示,刑法修正草案完成立法後,除了22年前發生的彭婉如命案、劉邦友血案之外,包括38年前的林宅血案、25年前的尹清楓命案,因為一直持續列管偵辦中,因此都不受追訴權時效限制;警方積極追查任何一條可能的線索,但總欠缺破案關鍵證據,不過不會放棄任何機會,希望有一天能破案告慰死者與家屬。
林宅血案、尹清楓案列管偵辦
刑事局也強調,由刑事局成立的冷案中心,自1980年迄今已列管70餘起未破重大案件,冷案中心仍會持續列管、積極追查,不放棄任何破案契機。
另有法界人士說,由於過去的法律不周延,不少殺人嫌犯一旦逃過追訴期,便從此高枕無憂,形成「殺人沒事」的荒謬現象。
例如彰化林姓男子懷疑妻子與蔡姓男子有染,1989年夥同妹婿誘出蔡男,用電擊棒電暈蔡男後載往甘蔗園活埋,案發後林男逃逸無蹤,逾追訴期後獲彰化地院判決殺人案免訴,蔡家所提的民事求償也全被駁回。
還有高雄謝男1987年殺害張姓婦人後逃逸,也因逃亡超過25年,獲高雄地檢署不起訴;1985年犯下花蓮產業道路殺人案的林姓嫌犯,2010年獲花蓮地院判決免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