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新人、菸蒂彈人 老闆解僱惡員工有理
向老闆索討55萬資遣費敗訴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陸姓鋁門窗技師去年遭老闆以「經常辱罵同事」為由解僱,他認為老闆解僱不合法,憤而提告索討55萬餘元資遣費;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查出陸男不僅曾拿髒衛生紙、矽利康空瓶子及菸蒂丟新進同事,還經常辱罵同事「╳你媽的」,讓多名同事受不了而離職,其以踐踏同事自尊為樂的行為,確已構成勞動基準法中「對同事有重大侮辱行為」,據此判他敗訴。
據查,陸男擔任鋁門窗技師已有12年,平時經常開口辱罵同事,近來已至少有6人因不堪辱罵而離職。去年6月8日,一名新進的黃姓同事又因被陸破口痛罵長達兩個多小時,憤而請辭,目睹全程的蘇姓同事實在看不下去,除了一起請辭,更在LINE群組開嗆:「連罵他(指黃男)20次『╳你媽的』,我在旁邊都聽不下去,不要以為你(指陸男)老,就可以這樣子玩!」
老闆得知後,除慰留黃、蘇,也傳送「你離職吧」、「你的行為,讓公司因你請不到人」、「近期的阿權、阿賢、阿浩、阿偉、易宏,每一個都說是因你無法待下去」、「我管不住你,在這裡你最大」、「你爬到我頭上了」等簡訊給陸,將陸解僱,不料陸男這時卻控告老闆違法解僱,質疑老闆是不想給資遣費,才故意找辱罵同事等理由當藉口。
至少有6同事不堪辱罵離職
不過法官傳訊蘇男作證後,發現陸平常確實常惡整新人,曾用菸蒂、髒衛生紙及矽利康空瓶子丟人,被罵的黃男甚至還難過地在離職書上寫下,「我來公司只有幾天,從第一天起,他天天藉故罵我三字經,打我頭、罵我媽,用沒熄滅的菸蒂對我臉彈,我天天忍了,今天又罵我,我已經精神壓力受不了」等語。
法官︰踐踏他人自尊 違勞工義務
陸男雖辯稱,自己是轉過頭後才罵同事三字經,並非當面辱罵,開罵的目的也只是為了工作而求好心切,但法官認為,陸男以任意踐踏他人自尊為樂,行為確實已違背勞工應履行的忠實義務,老闆依法得將他解僱,判陸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