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誣告菲傭偷竊 美魔女律師逆轉無罪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美魔女律師莊斐文和余姓司機外遇,莊女擔心菲傭杜蕾(Dulay)證詞對她不利,涉嫌誣告杜蕾偷竊財物,要逼她離台,法院一度判決莊女誣告罪成立,不過後來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認為莊女提告時,無法排除杜蕾偷竊嫌疑,因此改判莊女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莊斐文和李姓前夫打離婚官司期間,僱余姓男子當私人司機與保鑣,兩人卻發生不倫戀。余男指出,和莊女在一起10個月,「炒飯」至少200次,莊女與李男簽字離婚後,余男竟主動寫信向李男自招通姦,李男對兩人提告,莊女被判4月徒刑確定。
檢方調查,2010年11月,莊女及余男在床上偷情,門未關好被杜蕾撞見,杜蕾作證,目睹兩人在主臥室光溜溜,恩愛得渾身是汗。
高院:無法排除菲傭嫌疑
莊女擔心影響通姦官司,叫杜蕾簽下「自願不續約聲明書」,又幫杜蕾買飛回馬尼拉的機票,但杜蕾事後反悔,2011年7月17日前往莊女前夫李男住處未歸。
莊女隔天發現家中的結婚鑽石戒指1只、金耳環1對、金項鍊2條、金手鍊2條,及放在主臥室化妝台抽屜的3萬元遭竊,到派出所報案指杜蕾涉有重嫌,但檢方認為莊女為讓杜蕾出境,誣告杜蕾竊盜,對杜蕾做出不起訴處分,依誣告罪起訴莊女。
杜蕾應訊時表示,當天雙方談好休假一天,離開莊女家時,只帶屬於自己的東西,怎知回來就變成竊盜犯;莊女則說,她報警是希望司法機關查明真相,不該認定她誣告。
一審台北地院認為杜蕾說詞有理,加上莊女後來與余男反目,余男反咬「莊女指控的話都有先跟我套好招」,判莊女6月徒刑;上訴後,高院認為,莊女懷疑杜蕾偷竊時,曾傳簡訊要求李男和杜蕾出面釐清,按照案發時的情況,不能認定莊女的指控完全憑空捏造,因此改判莊女無罪,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