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瑪莎拉蒂代步 富少搞仙人跳

帶黑框眼鏡低頭著為自稱竹聯平堂大哥的嫌犯林志峰。(記者徐聖倫攝)

帶黑框眼鏡低頭著為自稱竹聯平堂大哥的嫌犯林志峰。(記者徐聖倫攝)

2017/03/28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富少林志峰以超跑瑪莎拉蒂代步,3年前與林姓應召妹設局仙人跳,色誘林男同學鄭姓男子赴約,騙鄭男裸身並用情趣鎖鍊套頸,強拍裸照後逼簽本票勒索,最高法院昨判林男和林女等3人應賠償215萬元定讞。

31歲林男經營汽車進出口貿易並住豪宅,平日以價值7、800萬元的瑪莎拉蒂超跑、賓士車等名車代步。

判決指出,103年7月,林志峰與林女、男子劉嘉偉共組仙人跳集團,林男鎖定好友鄭姓工程師,由林女佯裝為外拍模特兒,色誘鄭男前往摩鐵。

林女先要求鄭男到浴室洗澡,再要他著內褲、裸身躺臥在床,並用情趣用品鎖鍊套住頸部後,林女假意配合躺臥在鄭男身旁,這時埋伏在房內的共犯等人衝出,強拍鄭男裸照,以此恐嚇勒索得手195萬元,林男等人被逮後,鄭男提告求償500萬元。

高等法院認定林男等人造成鄭男精神上痛苦,須賠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加上勒索金額共須賠215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後駁回定讞。至於富少林男為何會缺錢、犯案?林男在訴訟過程中並未說明。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