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監懲處11人 典獄長記申誡
2016/10/27 06:00
法務部:加強舍房管理
〔記者項程鎮、鄭淑婷/綜合報導〕法務部指出,台北監獄管理人員皆已遭受懲處,案發時的典獄長方子傑和戒護科長李金德等11人都受到行政懲處,其中典獄長申誡1次,戒護科長申誡2次,舍房主管小過1次,其他在李男執行期間有值勤的管理人員,分別被記1到2次不等申誡。
法務部昨表示,將要求矯正署以此案例加強舍房管理,嚴禁收容人有任何欺凌行為,如有違法,一律依法究辦。
北監昨回應,尊重司法判決,但對此結果仍感到遺憾。北監強調,李男入監服刑時即安排他住進病舍,過程中管理員也曾詢問過他的狀況,李男皆未提及有被欺凌等,並沒有家屬所指控的漠視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