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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涉圖利案 高等法院更一審無罪

2010/10/20 12:5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喧騰一時的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被控台糖董事長任內,涉及蘭花咖啡館工程發包弊端、圖利廠商及違法聘僱女子凌美珍等案,一、二審判龔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龔照勝涉圖利等事證不足,今天上午仍判決無罪,龔未出聆判;全案檢方可上訴。

北檢起訴指出,前台糖董事長在93年2月至5月間,以限期完成蘭花咖啡館金山店與建國店為由,分批辦理採購案,並指定完美主義設計工程公司承包施作,龔又未經經濟部同意,採限制性招標,將金山店工程分割招標,也將950萬元的建國店工程,採分割採購,圖利完美主義公司,違反政府採購法。

北檢也指控龔照勝明知當時女友的姐姐凌美珍沒有室內設計專業背景,且為美國公民,竟規避國籍法規定,在經濟部未核准下,指示蘭花生活專案小組聘任她為副召集人兼顧問技術指導,每月支付3000美元,涉違法任用凌女。

高院更一審認定,龔照勝雖要求限期完成工程,但無證據證明他要求承辦人員曲解法令,或有圖利私人不法利益行為,且台糖依法本可採限制性招標,因此,認定龔未涉圖利廠商或有不法。

在被指違法聘僱凌美珍部份,更一審合議庭認為,龔照勝核准以技術服務費聘用凌美珍為台糖專案人員,並未違反任用程序,也未損及台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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