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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歲嫖71歲 鄰居以為私娼寮是「長照中心」

揪「老」朋友開私娼寮,老鴇被判5月徒刑。(翻攝資料照)

揪「老」朋友開私娼寮,老鴇被判5月徒刑。(翻攝資料照)

2020/11/27 20:11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員林市現年70歲的謝姓阿嬤,揪4名「老」朋友開起私娼寮,每次收費400元,自己抽頭100元,生意好到不行,全是上了年紀的男客來光顧,鄉里還以為是「長照中心」。警方發現裡面暗藏春色,今年9月初搗破「消魂窟」,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後,考量謝姓阿嬤年事已高,判處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警方今年8月接獲線報,到該處私娼寮監控,發現男客「川流不息」,又因為位於人口稠密的住宅區,出入的又是上了年紀的老阿伯,不少嫖客坐輪椅、拄拐杖也要消費,鄰居都以為這是「私人長照中心」,完全沒跟「私娼寮」聯想在一起。

警方破門而入時,發現4名年邁的「賣春女」,年紀最長的為71歲,她當時正跟84歲的老阿伯進行性交易,年紀最輕的「賣春女」為60歲,含負責人謝阿嬤共5名私娼都被移送。

法官考量,謝姓負責人年事已高,家境貧寒,智識程度不高、勞動能力有限,判處她5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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